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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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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0-0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2017]7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广大教师持续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教育部决定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创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组织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推荐基本条件

教师团队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具体创建指标体系见附件2

三、评选程序

(一)各院系按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基本条件和创建指标体系组织本单位团队创建活动:

1.申报团队填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3),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2.院系以一定的方式按照创建指标体系对团队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遴选。对团队全体成员,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3.院系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拟推荐团队。

4.拟推荐团队公示。院系在校内网站或单位公告栏对拟推荐团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院系将推荐报告及团队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

(二)经各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后,学校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公示5天,无异议并经学校审批程序后向教育部报送推荐材料。

(三)教育部委托相关组织和专家,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进行认定。

四、奖励措施

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教育部将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情况作为一个重要观测指标。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有关说明

1.根据工作安排,教育部拟每年认定一批。2017年年底前认定200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017年我校申报推荐名额1个,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创建、申报工作,每个单位推荐1个团队。

2.各单位须在1020日前,将《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一式6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以及院系开展团队创建活动的报告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南三楼522室),开展团队创建活动的报告应当包括院系组织团队创建活动的程序,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情况,申报团队成员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情况审查意见等,院系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yujia@hust.edu.cn,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内容需完全一致。

联  系 人:喻佳 刘婧婧

联系方式:8755604687559204

电子邮箱:yujia@hust.edu.cn

附件:1.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体系

3.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7930